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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2025零星维修、应急抢修及临时性建设工程招标公告(2025-JKNFBZ-G100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5零星维修、应急抢修及临时性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5-JKNFBZ-G1004
三、项目概况:

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房屋水、电、暖线路应急抢修、屋面防水应急维修、不可预见如房屋外墙砖脱落修补、由于气象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房屋损坏应急处置等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类任务;房屋及附属设施小型整修、装修类项目、临时性建设任务等。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项目施工地点哈尔滨市

3.招标范围:具体招标人委托的全部内容。

4.计划工期1年或达到合同金额上限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项目预算:人民币1080000

7.报价方式:让利系数报价

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关于投标报价的几点说明:

本项目无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供应商采取让利系数报价方式进行报价,未按让利系数报价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有效投标报价:让利系数应大于0%(不含0%),低于100%(不含100%。让利系数大于15%的,需附成本分析报告,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附成本分析报告的视为无效投标);

让利系数:让利系数是指在计费依据规定的基础收费标准上下降的百分比,例如:投标人报价为让利系数3%,工程竣工结算审定金额为100万元,则采购人实际支付金额为100万元*(1-3%)=97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至 2025年11月07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00 ,下午 14:30 至 16: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则需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施工程承诺书》(未提供承诺按无效投标处理)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6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 09:0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详情咨询采购单位)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09:0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详情咨询采购单位)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项目咨询及报名联系陈先生18145172506)

1申领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每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申领地点及方式:线上申领,凡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将下列申报资料用A4纸幅面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传送至招标人指定电子邮箱(18145172506@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潜在投标人第一次发送邮件的邮箱将被视为唯一联系邮箱。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企查查、天眼查等软件查询结果截图);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3.1条第(5)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提供本公告第3.1条第(3)项所列资质证明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8)所有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前,必须签署《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

3.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小组判定为准。

(二)采购管理部门

联系人:高先生

办公电话:0451-83886446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助理
联系电话:18145172506
邮 箱:18145172506@163.com
地 址: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451-8388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