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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主燃烧室试验件加工招标公告(2024-JKQYJD-F1008)(第1包)

某主燃烧室试验件加工项目

(2024-JKQYJD-F1008)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某部委托,参照军队采购有关工作措施要求、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某主燃烧室试验件加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上级拨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某主燃烧室试验件加工

(二)招标编号:2024-JKQYJD-F1008(招标公司编号:JDBM2024-BJ-0025)

(三)项目内容:

1.项目地点: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招标范围:根据项目组提供的主燃烧室CAD构型图及功能要求,完成某主燃烧室试验件加工,详见招标文件。

3.交付期: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试验件加工。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5.最高投标限价:97.5万元。

6.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2)实缴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非企业性质单位除外);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仅提供个人所得税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项目实施要求

(7)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①已经通过审查待发证书的单位,应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已通过审查的相关证明;军队现役部队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②证书过期但已完成续期办理或证书有效期内承制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等注册事项变化情况,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8)不得处于军委或军兵种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不得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不得处于招标人不良供方“黑名单”(需提供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声明)。

(三)其他要求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声明);

(11)与招标人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的,不得投标(需提供声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计划2024年6月11日发布,发布日期起至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19号楼(安徽省招标集团北京分公司)

2.发售方式:

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上述1、2、3条,若为多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证明);

(4)提供合格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三级(或以上)保密证书(①已经通过审查待发证书的单位,应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已通过审查的相关证明;军队现役部队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②证书过期但已完成续期办理或证书有效期内承制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等注册事项变化情况,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6)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8)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9)投标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

注:以上各材料须按照以上要求顺序合并在一份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版原件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瀚月经理,18654631813),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19号楼。

五、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19号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19号楼。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单位名称:某部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13311423326

2.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19号楼(安徽省招标集团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张建广、张瀚月、周元正

电 话:010-52200988、18310634483、18654631813、15056933355

传 真:010-52200988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邮 箱:jgxmb05@ah-inter.com

九、询问、质疑、投诉受理部门

1.受理部门名称:某部纪委

2.联系人:曹先生

3.联系电话:010-66713602

4.地址:北京市丰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