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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法律诉讼项目招标公告(2025-JQXSLZ-F4007)

某单位法律诉讼项目询价公告

某单位法律诉讼项目,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法律诉讼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QXSLZ-F4007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单位法律诉讼项目(包

遴选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某单位合建房屋法律诉讼提供服务

伊宁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案件程序完成

2

某单位法律诉讼项目(包

遴选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某单位法律诉讼提供服务

乌鲁木齐范围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案件程序完成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不接受;

2.最高限价:包一:6.3万元(含一审、二审、终审及执行费用,不含律师差旅费);包二:8万(含律师诉讼和另案起诉全过程费用及差旅费)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最低供应商报价执行。

4.本项目第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供应商报价执行。本项目第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供应商报价执行。

5.本项目2个包兼投兼中,开标顺序为包一、包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1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格。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3供应商2022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0918日至0924日,每日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7:30 (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格。(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五)询价文件售价:0/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092911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0929110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509291100分(北京时间)

(二)询价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联系人

人:段女士、先生

办公电话:0991-4978928

移动电话:17799289279、17690880950

真:/

址:乌鲁木齐市碱泉街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联系人:俞女士卞女士

联系电话:1739777059913579939209

上级行业监管联系人: 李助理

联系电话: 18919029127、0931-8991112

投诉联系人1:刘助理

电话:0971-3551262

投诉联系人2:赵助理

电话:0971-3552933

投诉复议联系人1:李助理

电话:027-59561755

投诉复议联系人2:杨助理

电话:027-59561763

投诉复议联系人3:董助理

电话:027-5956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