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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视频通信系统智能化运维管理优化运用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视频通信系统智能化运维管理优化运用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某单位视频通信系统智能化运维管理优化运用采购意向公告
采购内容:硬件部分:1.千兆加速设备*32.应用服务器*23.B3EMS10*1软件部分:1.可视化管理平台2.虚拟化套件
采购数量:件1
主要功能或目标:建成可支撑业务高效运行,且具备快速响应能力与良好扩展性的应用管理平台
需满足的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单位负责人)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或军队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7.符合国家、军队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须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①提供有效证书,若证书过期,正在办理,则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②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硬件部分:1.千兆加速设备*32.应用服务器*23.B3EMS10*1软件部分:1.可视化管理平台2.虚拟化套件 141.51 2026年03月 意向参与供应商请与业务单位联系,位北京市房山区领取详细商务和技术要求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18500632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