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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某部船舶看管服务项目二次谈判公告(2025-JWHJSZ-F3004)

海南某部船舶看管服务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2025-JWHJSZ-F300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海南某部船舶看管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2025-JWHJSZ-F3004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看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海南某部船舶看管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船舶看管服务

本项目看管地点位面相海南省、广东省,都可以参与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项目名称:海南某部船舶看管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竞争性谈判

代理机构:海南中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预算约为(万元/年):20万元/年(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项目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任一单项均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序号

船舶总长

保管费用(最高限价)

备注

1

船舶总长15米以下(含15米)

320元/每艘/

2

船舶总长15米以上至30米(含30米)

350元/每艘/

3

船舶总长30米以上至45米(含45米)

500元/每艘/

4

船舶总长45米以上至60米(含60米)

700元/每艘/

5

船舶总长60米以上

900元/每艘/

因防台等情况需要调整船舶看管地点开(拖)船费用

序号

船舶总长

开(拖)船费用

(最高限价)

备注

1

船舶总长45米以下(含45米)

4000元/每艘/航次

2

船舶总长45米以上至60米(含60米)

4600元/每艘/航次

3

船舶总长60米以上

6000元/每艘/航次

说明:
1由各投标人对每种船舶每天每艘看管的单价进行报价。实际结算时按成交报价单价(每天每艘)乘以数量结算。本项目将根据采购人在合同期内的实际服务量而定。该服务量是一个动态值,无法确定,投标人应预估各种情况所带来的风险自行承担。

2、上述开(拖)船不限航程,如防台结束后返回原保管地点,其该次防台的往返费用计算为同一个航次(防台风除业主有指定位置要求外,防风时可以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防风地点和措施,以及防风后船舶看管位置,确保船舶安全))
3、停在港内(含锚地)的船舶调整泊位不收取费用。
4、开(拖)船所消耗的油料由业主承担。代理航行消耗的油料,先由供应商自行加注至本航次航行前油料数量,向业主提供相关油料开支手续及证明材料,业主以实际消耗向供应商支付油料费用
5、以上报价含税。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应当书面说明原因。除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经营许可、必备资质条件外,不得设置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资格条件,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企业规模,不得特定的证书或奖项作为特定资格等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0924日至0929,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申领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和风·鑫苑2栋1501室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1820350218@qq.com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101011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10101130分。

(三)报价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2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5101011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2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人:海南中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0898-65304396

移动电话:13876270107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和风·鑫苑2栋1501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某部

办公电话:0898-83838186

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