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招标信息 > 遵义市某单位物资器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5-VGBWCA-W1001(01))(第1包)

遵义市某单位物资器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5-VGBWCA-W1001(01))(第1包)

我部于2025年9月23日发布了2025-VGBWCA-W1001(01)物资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申领需提供的材料予以补充说明,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招标公告中第五条第三项,招标文件申领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开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我部于2025年9月23日发布2025-VGBWCA-W1001(01)物资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