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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5-JKFDWC-W1001)(第1、2、3包)

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5-JKFDWC-W1001

因我单位在复核时,发现存在分值计算错误、资格性审查错误的情况。根据军队法规,我单位于921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现结果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

二、开标时间:202599

三、评审结果

1:

排名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下浮率%)

总得分

1

北京九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2

82.64

2

河北省太行深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6

80.50

3

河北厚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3

79.05

2:

排名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下浮率%)

总得分

1

北京九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3

81.66

2

河北厚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2

78.92

3

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2

77.42

3:

排名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下浮率%)

总得分

1

北京九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1

84.47

2

河北沃硕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5

81.60

3

河北厚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2

81.37

根据评审结果及招标文件中“兼投不兼中”原则,第2包因排名第一的北京九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在本项目第1包中被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第2包推荐排名第二的河北厚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第2包预中标供应商;第3包因排名第一的北京九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在本项目第1包中被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第3包推荐排名第二的河北沃硕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为第3包预中标供应商。

预中标供应商:包1北京九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包2河北厚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包3河北沃硕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如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确定预中标供应商为中标人。

四、公示期限:2025926日至1013

五、质疑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投标人做出面答复。

六、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单位名称;
  • 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 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 提出质疑的日期;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受(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受: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相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梁先生 18990190301

九、监督人联系方式

徐先生18531130912

二〇二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