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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EPC项目招标公告(2025-JKSCBZ-G2005)

新能源EPC项目邀请公告

2025-JKSCBZ-G2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EPC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你单位参加新能源EPC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微电网建设、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建设及相关工程等。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

2.2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在内外场建设装机容量≥2.4MWp光伏发电系统,配套2MW/4.6MWh磷酸铁锂电池构网型储能系统,同时配套建设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2.4投资估算价:2707万元(包含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运维费用)。

2.5计划总工期:2025年12月31日完工(含设计周期)

2.6招标范围:新能源EPC项目总承包的勘察设计至整体竣工验收的全部设计、设备采购及监造、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工程验收(含质监、并网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7其他: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XXXX能源建设协作单位指导目录(第二版)》(以下简称《目录》)工程承建类中具备以下资质单位承揽业务。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能体现完成注册的截图)。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并提供会计事务所营业执照、2个注册会计师证书)。

3.3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业绩:①设计业绩:近5年(截止开标之日前5年)至少一项同类项目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包含设计工作)。(设计业绩核验合同协议书);②施工业绩:近5年(截止开标之日前5年)至少一项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包含施工工作)。(施工业绩核验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②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无在处罚期的黑名单记录(提供开标前5日查询截图);

③企业承诺不违反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的相关要求(提供承诺书)。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并建议列入军队采购项目黑名单。

④承诺投标保证金可追溯书面声明,承诺投标保证金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可追溯。若本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供应商承诺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3.5 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3.5.1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2施工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5.3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

注:(1)以上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6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目录》工程承建类中施工企业不具备设计资质的,可与①《目录》内的设计企业或②《目录》外央企省企或③施工企业的子公司或母公司或同受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兄弟公司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二家企业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企业,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只能出现在1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成员的投标资格。

2)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授权牵头人代表双方进行投标、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和责任合同实施的主办、协调工作。

4)除资质条件和业绩成果外,对参与方其他方面投标条件和履约能力的审查和评估,由牵头人负责。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自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5.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3)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果设计企业为央企省企的,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果设计企业为施工企业的子公司或母公司或同受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兄弟公司”的,还需提供证明材料。

5.3领取方式:

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申请,并附报名材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参与投标的确认函(自拟)、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联系人:王助理,联系电话:15522401035;

邮箱:fxbzbcg@163.com。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沧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投标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招标邀请函后,请于2025年9月30日17时30分前予以确认收到和是否参与本工程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人:王先生

话:15522401035

人:郭先生

话:0317-484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