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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科研条件和科研能力改造项目)监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科研条件和科研能力改造项目)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科研条件和科研能力改造项目)监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24-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宁、冯楠

项目联系电话:010-590503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12号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裴老师 010-621171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亚宁、冯楠 010-5905033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9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科研条件和科研能力改造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与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4: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拟对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科研条件和科研能力改造项目)监理采购项目,按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科研条件和科研能力改造项目)监理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HCZB2024-023;

1.3 采购预算:21.34万元;

1.4 建安工程费:773.18万元;

1.5 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12号;

1.6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质量保修期届满之日止;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项目内容

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科研条件和科研能力改造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与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中央国家机关(http://www.zycg.gov.cn)2021-2022年工程监理定点项目监理企业名录内。

(2)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且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监理定点中已备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选人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参选。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1 领取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领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9层。

4.3 比选文件售价:200元

4.4 获取文件具体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领取比选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须注明购买比选文件事宜)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须提供被授权人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邮件获取:不方便现场领取的可邮件获取(将以上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475306768@qq.com后获取缴费账户),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为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响应文件递交(开启)时间及地点

5.1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14时00分

5.2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7层会议室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1.34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