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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摄影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O-2025(JKJ)3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摄影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中标结果更正 新疆新大明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废标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相关投标人提出质疑,经复核,中标人报价明细存在少报漏报情况,属于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情形,报价明细存在单价合计错误情况,评审过程未进行修正,存在评标委员会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情况。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取消新疆新大明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出现影响采购公正情况,本项目依法作废标处理,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东二巷3号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

联系方式:0991-3837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联系方式:18690975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少鹏

电 话:1869097527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因相关投标人提出质疑,经复核,中标人报价明细存在少报漏报情况,属于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情形,报价明细存在单价合计错误情况,评审过程未进行修正,存在评标委员会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情况。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取消新疆新大明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出现影响采购公正情况,本项目依法作废标处理,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