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意向公示 > 反无人器材采购意向公开(2025-JLDAXD-W3003)(第1包)

反无人器材采购意向公开(2025-JLDAXD-W3003)(第1包)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公正有关规定,现就我部反无人器材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浙江省宁波市某部。

二、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反无人防护系统1套、无人机反制盾2套。

三、概算金额

52万元。

四、技术要求与服务要求

序号

商品

名称

主要功能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采购

数量

单价限额(元)

总价限额(元)

1

反无人防护系统

1.设备一体化设计,探测和干扰模块在一个主机箱,主机和天线之间无外置连接线缆,单台设备可以完成无人机的探测、干扰功能;

2.设备采用固定式安装或流动式部署,非便携式设备,需适应7x24小时全天候持续工作;

3.设备可对同方向、同品牌型号、同工作频段的两架无人机,只干扰其中一架无人机,不影响另一架飞行(靶机为主流Ocusync系列无人机);

4.设备可对探测到的新增无线信号进行预警,并能显示出陌生无线电信号频点、带宽;

5.设备可全向探测、全向干扰,360度全方位防御;

6.可以多频段进行干扰,需要覆盖大部分常见无人机信号。具有很强的环境适应性,要具有防水防尘

1.探测频段:300MHz-6GHz;

2.探测距离:≥3km;

3.探测角度:水平360°;

4.干扰频段433MHz/600MHz/

868MHz/915MHz/

1.1GHz/1.4GHz/

1.5GHz/1.7GHz/

2.4GHz/2.6GHz/

5.2GHz/5.6GHz/

5.8GHz/至少包含以上频点,同时可根据需要可调整干扰频率;

5.同时并发频点数:≥10个(频谱仪器测量);

6.干扰距离:≥1km;

7.干扰作用角度:水平360°;

8.设备功耗:≤800W;

9.工作温度:-40℃~+55℃;

10.外壳防护等级:IP66;

11.重量:≤45kg

1

360000

360000

2

无人机反制盾

1.设备非枪形外观;

2.电量指示功能:设备可实现显示电池剩余电量和电压,并在触摸屏休眠时仍能正常显示电量;

3.操作方式:设备配备内置触摸屏通过触摸屏控制干扰信号开启和关闭并支持手动工作

1.发射频率:

1信道:(840~928)±5MHz;

2信道:(1550~1620)±5MHz;

3信道:(2400~2485)±5MHz;

4信道:(5725~5850)±5MHz

5信道:(5140~5945)±5MHz;

2.拦截距离:≥2km(平地无遮挡环境);

3.展开撤收时间:展开时间≤6.0s;收撤时间≤6.0s;

4.全通道持续发射时间:30min(全频开启);

5.启动时间:设备从接通电源至设备可以发射干扰信号的设备启动时间应≤5.0s

6.工作温度:-20℃~+55℃;

7.设备尺寸:≤280mm×170mm×260mm;

8.重量:≤6.5kg

2

80000

160000

总价

520000

备注

供应商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BM二级或信息系统SM乙级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一)交付时间202511上旬

(二)交付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六、拟定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

5.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一)联系方式:15337518500

(二)联系人:黎先生

(三)截止时间:202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