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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石化特勤站营区餐厅车库等改造工程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RPT[2025]CZ00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石化特勤站营区餐厅车库等改造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部分内容更正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正

更正内容:

(一)原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且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一个月社保(至少包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的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4.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成交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详见附2,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时可不提供,在中标(成交)后,签订施工合同时按要求提供。

备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须严格以闽建建[2018]37号文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到位;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备充足人员,不另行支付费用。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磋商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 10月2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7.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可通过上门报名或电子邮件(844657962@qq.com )及邮寄方式向福建昇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12.采购人: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中街1389号

邮编:351100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法:0594-2798290

更正为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且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一个月社保(至少包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的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4.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成交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详见附2,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时可不提供,在中标(成交)后,签订施工合同时按要求提供。

备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须严格以闽建建[2018]37号文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到位;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备充足人员,不另行支付费用。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 10月1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7.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可通过上门报名或电子邮件(844657962@qq.com )及邮寄方式向福建昇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12.采购人: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中街1389号

邮编:351100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法:15260268597

(二)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不采用承诺制,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对应的“附件 3-14 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删除;

2、上述更正内容对磋商文件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变更。

3、磋商文件、磋商公告、与本更正公告(第一次)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第一次)为准。

4、本更正公告(第一次)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中街1389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 0594-2798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昇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胜利北街1426号502室            

联系方式:小黄/0594-2590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0594-259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