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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WZFZ2025-F01-0924(招标文件编号:WZFZ2025-F01-0924)

二、项目名称:苍梧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梧州市莱利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137号第1幢二层B1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9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梧州市莱利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苍梧县消防救援大队,苍梧县旺甫消防救援站,苍梧县岭脚、京南、木双、师寨消防站,苍梧县六堡消防救援站食堂内1.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竞标产品质量安全无害,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验收时:供货方所提供的货品在采购人验收入库时如发现以下问题必须及
时无条件退换货品。①感官品质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②货品有腐败变质现象;③超过保质期限;④内包装损坏;⑤预包装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不充分;⑥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食堂组织专人负责对食材进行留样,成交人必须配合相关留样工作。每批次供货留样1份,每份留样时间为48小时。相关部门适时对食材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若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出现因竞标食材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成交人负全部责任。
4.产品运输、配送过程中造成的损耗,由成交人负责及时更换或补充,以达到该批次供货要求;如在该批次约定交货时间内验收数量无法达到供货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5.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6.验收后:供货方所提供的货品虽经采购人抽检验收,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给予退换货品。
7.发放后所剩余的货品,由供货方当日回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竞标产品质量安全无害,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验收时:供货方所提供的货品在采购人验收入库时如发现以下问题必须及
时无条件退换货品。①感官品质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②货品有腐败变质现象;③超过保质期限;④内包装损坏;⑤预包装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不充分;⑥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食堂组织专人负责对食材进行留样,成交人必须配合相关留样工作。每批次供货留样1份,每份留样时间为48小时。相关部门适时对食材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若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出现因竞标食材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成交人负全部责任。
4.产品运输、配送过程中造成的损耗,由成交人负责及时更换或补充,以达到该批次供货要求;如在该批次约定交货时间内验收数量无法达到供货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5.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6.验收后:供货方所提供的货品虽经采购人抽检验收,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给予退换货品。
7.发放后所剩余的货品,由供货方当日回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宝声、陈曦、黄碧姬(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为计费额,按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与桂价费[2011]55号文的(服务类)标准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5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梧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梧州市苍梧县石桥镇培中村林木组        

联系方式:李智成、19947496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梧州市方中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长洲区新闻路383号宝石园展示中心二层            

联系方式:顾经理、0774-283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经理

电 话:  0774-28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