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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颗粒物光化学网组分监测站运维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5-45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颗粒物光化学网组分监测站运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信财磋商采购-2025-45-1 珠海鼎正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文恒街17号湖城大境第15幢4层404、405号 1,648,000.00 评审总得分:96.64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颗粒物光化学网组分监测站运维项目 详见采购内容 2年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向红、赵莉、杨劲峰(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各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单标段上限不得超过10万元。
收费金额:24,9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新十六街
联系人:张家富
联系方式:18562308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层
联系人:黄少侠、张勤、朱贵乐
联系方式:17737113681、0371-55894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少侠、张勤、朱贵乐
联系方式:17737113681、0371-5589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