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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磐安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FZFCG2025-Z01-C31

二、项目名称:磐安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总价:1200310(元)浙江丹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云安朴座B18幢整幢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总价(元)
1磐安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磐安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详见附件清单详见附件清单1项1200310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智旭,陈伟,胡晓军,杨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吕樟花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丹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6.362.462.062.965.063.7211.4975.21
1杭州临安广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8.327.432.029.734.030.2830.060.28
1浙江浙达水业有限公司33.329.534.533.435.033.1417.9251.06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203.41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利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660290

质疑联系人:杨骅

质疑联系方式:0579-84658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阳市人民北路紫欣苑小区2栋12楼1203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飞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6669859

质疑联系人:徐如锐

质疑联系方式:0579-8666985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

传真:

联系人:陈巧慧 叶升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