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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地方车辆采购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租用地方车辆采购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租用地方车辆采购服务
采购内容:服务采购确定1家供应商作为车辆定点租用供应商,服务期限3年,依据考评结果1年1签。
采购数量:3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日常开展医疗工作提供车辆保障。
需满足的要求:1. 车型需求。拟租用车辆种类为: 5座轿车、7-9座商务车、17-21座客车(带司机)、38-46座大巴车(带司机)。供应商需根据我院需求按时(2小时内)提供车辆。2.车况需求。供应商提供车辆应配置齐全,车辆驾驶性能优良,保养状况良好,车内环境舒适且车辆使用不超过30万公里。车辆保险需购买全保,行驶证及相关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车辆外表和内饰干净、整洁、无异味。3.维修保养。供应商负责对所租出车辆进行维护,定期保养,以及车辆的安全防护、救援。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突发状况。如租用的车辆因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使用时,供应商应立即调配另一辆与我院租用车辆同车型及不低于约定要求的车辆给我院使用。5.人员要求。如需租用客车、大巴车(带司机)时,投标方驾驶员具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资质,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和职业操守,无重大违法违章记录,投标时违法违章记录均已处理完毕。
1、5座轿车:单日租赁费300元,每公里金额1.9元。2、7-9座商务车:单日租赁费527元,每公里金额2.2元。3、17-21座客车(带司机):单日租赁费870元,每公里金额3.4元。4、38-46座大巴车(带司机):单日租赁费1067元,每公里金额4.4元。报价含车辆保险、停车费、高速过路费、燃油费、税费等。 42.00 2026年01月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773-208-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