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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车辆维修服务(第一包)采购需求公示

通用车辆维修服务(第一包)采购需求公示

我部拟组织通用车辆维修服务(第一包),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存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名称:通用车辆维修服务(第一包)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预算:1,050,000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质要求:

(1)具备郑州市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四)需求明细:

采购包一:

序号标的名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预算金额备注
1通用车辆维修服务(第一包)31,050,000

(五)技术要求:

1.技术指标参数要求:车辆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及各级维护和小修、保养、维护救援、专项维修和应急维修、大型任务专项保障(伴随保障),合同签订后即开展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结束前组织采购单位车辆管理、维修、驾驶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需达85%以上可续签1年,总计不超过3年。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标准为优先安排维修,提供应急救援和24小时服务,对军事信息保密。

2.车辆在修时间整车修理不超过10天,总成修理不超过5天,其他修理不超过1天。供应商承修车辆实行质量担保,修竣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为整车修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年;总成修理为行驶5000公里或者半年;小修、保养和专项修理为行驶3000公里或者100日。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无条件返修,因维修质量原因致使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严重后果,供应商负全责,并赔偿相应损失。

3.供应商应具有维修小汽车、越野车、中小型旅行车等车辆维修保养能力和通用底盘车辆维修能力,能够同时为同类型2台次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和换季保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工位、中高级汽修工数量。

4.供应商应具有完备的汽车维修设备,具备相应的举升设备、检测设备、外形修复设备、烤漆设备及其他大型车辆维修设备等。

5.供应商应具有野外伴随维修保障能力。

6.供应商应承诺实行应急救援服务、上门维修服务和24小时服务。

7.供应商应具有24小时值班人员。在河南省郑州市对故障车辆在10分钟内响应,3环以内维修车辆30分钟到达故障现场,4环以内维修车辆50分钟到达故障现场,郑州周边地市(200公里内)维修车辆3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并免费提供拖车救援服务。

8.供应商应当建立维修应急保障组,制定应急保障方案。采购单位提出应急保障需求时,供应商应急保障组必须立即出动。

9.供应商应具有完备的维修价格结算体系。

10.供应商应明确指定专人负责此项目。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为采购单位提供维修服务。

(2)服务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某单位。

(3)服务方式:上门维修、送修、伴随保障和24小时应急救援服务。

2.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

3.履约验收要求

(1)到货检验

汽车配件更换前,采购单位现场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外包装、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等;检验物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外观、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打码贴签等。

(2)安装、调试

供应商应当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当日开始车辆的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因维修不当造成的其他故障、事故,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经检验,维修后车辆的技术性能指标且安装调试后运行正常的,采购单位予以通过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售后服务要求

(1)更换配件要经采购单位认定和批准后方可进行,保证使用正品新件,质保期内免费更换。

(2)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造成损坏的免费更换。

(3)电器维修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替代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烧毁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免费更换并赔偿损失。

(4)车辆集中出动时(5台以上),应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5)车辆维修后提供免费洗车服务,免费检测电器。

(6)汽车全车大修及一般性修理和保养按照国家《机动车辆维修管理规定》和《车辆保养手册》等相关规定执行。

(7)车辆维修质保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供应商人为及采购部件原因导致的故障或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8)日常故障维修,以上门维修为主。

(9)在清单以外的配件价格参照京东自营或京东慧采等采购平台,选取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之和除以4得出平均价乘以优惠率为结算价格;在清单以外的工时费参考郑州市同等级修理厂平均价格乘以优惠率予以结算。

(10)对无法留存的配件进行新老件对比图留存。

(11)建立一车一档案制度。

(12)供应商应提供免费技术支持,每周派员进行车辆巡修,每季度为驾驶员、维修工组织一次维修保养技能培训,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

5.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主动承担保密义务,不以摘抄、复制、告知、公布、出版、传递、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组织和人员知悉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信息。

6.资金结算方式

供应商每季度完成维修服务后,提交发票、送修通知单、维修单等结算资料,采购单位进行结算。

7.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1)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单位缴纳3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并办理最终支付结算时无息返还;若供应商未按时提供服务或履约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不设置质量保证金。

三、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评审方法:采购单位提供零配件清单和维修项目清单,供应商逐项报价,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员

固定电话:0371-81629357

手机:18043682320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

监督人:梁老师

固定电话:0371-81629015

手机:1503837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