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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基础建设项目(流标暨二次采购公告)(2025-JLBNUE-G1003)

原谈判时间(2025年10月13日09:30),因参加本项目供应商数量不满足开标(竞谈)条件,本项目作流标处理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舞台基础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LBNUE-G1003
三、项目概况:

1.工程特征:专修室舞台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2.建设地点:辽宁省丹东市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4.招标范围:专修室舞台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5.本预算金额:393296.73

6.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运输、验收、工程联络督导、后续服务及因施工造成的破坏进行恢复等一切费用。

7.质量标准:合格。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1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3.1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13.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3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至 2025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丹东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请登录后查看)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11月05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5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四)提交方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纸质(含要求的电子版)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报名由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309306937@qq.com,发送邮件后需通知文件发售联系人: 赵鹏,电话:17790876597

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2)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未被列入本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内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9)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说明:以上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7790876597
地 址:辽宁省 丹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