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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桃源镇龙都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桃源镇龙都农产品交易仓储中心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桃源镇龙都农产品交易仓储中心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鹤山市乐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LJ2024004

项目名称:桃源镇龙都农产品交易仓储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2.8661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2.86618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其他房屋施工

桃源镇龙都农产品交易仓储中心

1.00(项)

详见第二章

1528661.84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桃源镇龙都农产品交易仓储中心):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至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鹤山市乐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

方式:现场购买,(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 至?2024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山市乐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获取磋商文件。(2)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壹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②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壹份;以上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鹤山市乐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鹤山市乐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基本开户账户证明资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桃源镇龙都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鹤山市桃源镇龙都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方式:吕小姐,0750-8856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鹤山市乐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            

联系方式:吕先生,0750-8218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  0750-8218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