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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5-JC09-W4001)(第1包)

LNG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名称:LNG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C09-W4001

三、最高限价:120万元

四、公示时间: 2025 10 14 日至 10 20

五、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初步技术

参 数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LNG液化

天然气

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立方米

约200000

6

1200000.00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关系

(八)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九)报价供应商须为军队采购网(网址:www.plap.mil.cn)在库供应商;

(十)报价供应商须具有北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化品或危险货物运输,有效期内);自身不具备危化品运输能力的供应商需提供与危化品运输企业签订的委托合同(本项目供气服务时间在合同签订期限内)及该危化品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化品或危险货物运输,有效期内)。

七、预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交货时间:2025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二)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指定地点。

(三)交货方式:免费送达交付现场。

八、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一)反馈方式:网上反馈。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采取电子邮件(邮箱地址:cgjg_2j@1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反馈材料(附件2)1项-第7项逐页加盖公章(PDF版),第7项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按顺序制作,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包括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3.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4.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企业声明原件扫描件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扫描件

6.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原件扫描件

7.意见建议函及相关依据(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二)我部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反馈意见不进行回复,技术参数和需求概况等相关要求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人:慕助理、赵助理

系方式:13472409015/1352487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