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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
采购内容:本次主要通过引入地方专业力量,以劳务承包的保障模式,开展2个点位伙食保障。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本次主要通过引入地方专业力量,以劳务承包的保障模式,开展2个点位伙食保障。
需满足的要求:本次主要通过引入地方专业力量,以劳务承包的保障模式,开展2个点位伙食保障。
一、初步数参数1.此次计划引进炊管人员17人,为2个食堂提供饮食保障服务。2.根据甲方餐饮保障实际需求情况(就餐人数、伙食费标准、菜品种类数量、开餐时间等),中标单位负责组织人员制作出餐,确保按时间节点及质量标准要求完成甲方交办的餐饮保障任务。3.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如不能胜任该工作,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食堂主管及其他工作人员。4.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公示及受理期限:发布之日起7天内。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并提供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486.00 2025年12月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10-66878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