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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5-JWSDJZ-W1003)(第1包)

一、项目名称

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嘉祥县、汶上县、金乡县、鱼台县、梁山县

基本情况本项目主要为基层单位采购无缝拼接屏、屏幕控制系统、定时器、控制电脑等物品以及对墙面进行装饰,参数详情见招标文件

交付日期2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

项目预算:480000.00元;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需求公示自20251016日至20251022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存在与实际不符,可以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合理意见或者建议,并于2025102218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招标人应当于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处理。

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武老师

联系方式:19157075576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

2.采购管理部门:刘老师

监督电话:15753779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