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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A2025-DLGK-C0082-B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包2陇海路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评分标准”内技术力量中“绿化服务人员(1人):具有2年以上(含2年)垃圾清运工作经验的,得0.5分。”更正为“绿化服务人员(1人):具有2年以上(含2年)绿化工作经验的,得0.5分。”

2、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包2陇海路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评分标准”内技术力量中“驾驶服务人员(9人):具备5年以上(含5年)会务服务类工作经验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4.5分。”更正为“驾驶服务人员(9人):具备5年以上(含5年)驾驶服务工作经验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4.5分。”

3、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四章人员要求4.1.1★人员配备要求3.包3-保安服务”中:

服务人员

服务内容

数量

基本能力要求

保安队长

保安服务管理

2

身体健康,服务态度好,工作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熟悉所在岗位工作流程和相关业务知识。

更正为:

服务人员

服务内容

数量

基本能力要求

保安队长(保安班长)

保安服务管理

2

身体健康,服务态度好,工作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熟悉所在岗位工作流程和相关业务知识。

保安人员

保安服务

22

4、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四章人员要求4.1.2★必备资质”中“5.包3保安服务人员(含保安班长)均应取得国家管理机构颁发的保安员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和保安班长取得的有效期内保安员证书复印件,须提供或承诺在合同签署前提供所有保安员的有效期内保安员证书复印件,承诺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5.包3保安服务人员(含保安班长)均应取得国家管理机构颁发的保安员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保安班长取得的有效期内保安员证书复印件,须提供或承诺在合同签署前提供所有保安服务人员(含保安班长)的有效期内保安员证书复印件,承诺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删除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十一、技术人员简历表中“2.项目经理等人员如果有职称及认证证书要求的,需提供职称及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管理或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以前担任项目经理的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合同及对应投标或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或提供以前担任项目经理的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合同复印件及甲方开具的用户证明。”

6、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统一改为“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7、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包1、包2技术力量、包3人员配备及第二部分4.1.3优选资质中“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人员工作简历等证明材料,工作简历应当包含工作时间、承担工作内容、证明人联系方式等内容。或承诺在合同签署前提供工作简历等证明材料,承诺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更正为“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人员工作简历等证明材料,工作简历应当包含工作时间、承担工作内容、证明人联系方式等内容。或承诺在合同签署前提供工作简历等证明材料,承诺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8、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5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3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同时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109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0371-56983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3楼315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系方式:张斯栋 0371-65958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斯栋

电 话:  0371-65958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