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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泰来片单位副食品筹措项目(二次)招标公告(2025-JWLJQS-F1017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驻泰来片单位副食品筹措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JWLJQS-F1017
三、项目概况:

包号

采购内容

合同期限

地点

第一包

肉类、水产类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第二包

蔬菜类、水果类

第三包

干货调料类、蛋奶饮料类、其他类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仅供参考,以实际发生为准;

第一包:约190.00万元

第二包:约80.00万元

第三包:约80.00万元

3.中标供应商数量:每包择优确定3家中标供应商负责副食品供应;

4.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指派专人、专车于指定时间,将采购单位所采购副食品送至指定地点,具体按采购人规定的供货计划执行。

5.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包,采用“可兼投不可兼中”原则,投标供应商可以对三个包进行投标,每个供应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评审时按标包顺序进行,如在前一标包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包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合同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若因采购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新年度供应商招标,经采购人研究同意后,结合实际进行延期供应;

3)若因政策调整,上级明确转变筹措供应方式,以上级通知要求为准;

4)中标供应商保障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符合终止合同条款的,应立即终止合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mil.cn/)完成注册(提供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截图),未完成的不得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十一)、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至 2025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黑龙江省 齐齐哈尔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里大道3517号星光耀二期写字楼B座27层开标室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里大道3517号星光耀二期写字楼B座27层开标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3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3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报名材料需采用A4纸幅面,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未被列入本公告4.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附查询截图)

9.投标人联系方式(格式附后)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联系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地址

邮政编码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946497970
邮 箱:wayi1996@qq.com
地 址:黑龙江省 齐齐哈尔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390621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