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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5-JL08-G1078)

本招标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2025-JL08-G1078

1.3 工程概况:对125套、约7860平方米公寓住房(其中94~95平方米5套、76平方米27套、57~64平方米80套、42~48平方米13套,位于不同楼栋、不同楼层)进行重新装修,装修范围主要包括客厅、门厅、餐厅、卧室、阳台地砖面层,卫生间、厨房防滑地砖重做,墙面、顶棚新做乳胶漆,卫生间、厨房安装铝扣板吊顶,室内门窗更换,厨卫、电气照明、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配套水电管线改造等。

1.4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指定地点。

1.5 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705.590137万元。

1.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条件

2.1.1 投标人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1.2 投标人为以下主体之一:①国有企业;②事业单位;③军队单位;④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

2.2 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2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2.4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3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装修改造类工程业绩。

2.5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均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此2人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6 信誉要求

2.6.1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2.6.2 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与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和处罚范围内。

2.7 其他要求

2.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同一人如在不同企业任职董事、监事,其所任职的企业只能有一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7.2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为本工程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和监理服务的供应商,谢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7.3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登记;尚未完成注册登记的,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登记,未完成的投标无效。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1024日至2025115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4.2 地点:网上申领。

4.3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模板请从公告附件下载,无法下载的请联系采购机构王助理通过电子邮件获取):

4.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3.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3.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申领招标文件前4个月内(不含申领招标文件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3.4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3.5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3.6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2.5.2款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4.4 申领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jl08cgs02@vip.163.com(注:jl为英文字母JL的小写)

4.5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 现场踏勘

5.1 集合时间:2025116900分。

5.2 集合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报名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 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踏勘,但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开始时间:20251113800分。

6.2 投标截止时间:20251113900分。

6.3 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4 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5 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当特别留意投标开始截止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时,法定代表人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 郑重声明

7.1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建设单位指定银行开设专用账户,接受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中标供应商共同监管,有效管控工程建设资金流向流量,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防止工程建设资金调整挪用。

7.2 无论何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建设单位上级或本级抽查复审项目竣工结算或项目审计,无条件接受复审结果或审计结论,并以此作为新的结算价款依据,重新办理工程结算;涉及多付工程款经查属实的,中标供应商应配合退还多付工程款,不得以持有已签章确认的竣工结算审定单为由拒绝退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后续如有更正、补遗等事项,将通过军队采购网发布公告或发送邮件至供应商电子邮箱,请供应商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和邮件,采购机构恕不逐一电话通知。

9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大学

联系人:朱助理、王助理

办公电话:0551-6592088065920890

移动电话:1775600521917730000461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项目监督人:胡助理

办公电话:0551-65920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