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招标信息 > 2025年秭归县杨林桥镇云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5年秭归县杨林桥镇云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秭归县杨林桥镇云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GA990020-202501
  2. 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5-00466
  3. 项目名称:2025年秭归县杨林桥镇云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预算金额:610(万元)
  6. 最高限价:610(万元)
  7. 采购需求:田块整治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及其他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8. 合同履行期限:210日历天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各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上传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2025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须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8.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表”并上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上传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成立不足1年的,上传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11月01日至2025年11月08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 方式: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交易主体),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4.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始时间:2025年11月09日08点00分
  2.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08点00分
  3. 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秭归县农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2号
    联系方式:1527150472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宜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石板铺路8号三峡数智产业园7楼
    联系方式:1398674516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芳
    电话:13986745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