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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某部配电柜改造需求公示(2025-VGBKJF-G4001(01))(第1包)

一、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某部配电柜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5-VAGKJF-G4001(01)

三、项目内容:对原有配电柜进行更换,包含配电柜内配件等配套设施。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报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承诺书(见附件);

(二)报价人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施工费用,报价时所需材料用牛皮纸袋封存后现场递交,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上午9时,逾期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王助理,联系电话:18956459364。纪检干事:高干事,电话13505648316。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