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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学调查测量设备建设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声学调查测量设备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3-JH01-W2035

三、项目概况:

声学调查测量设备建设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7,470,000.00元,壹仟柒佰肆拾柒万元整

采购包1:17,470,000.00元,壹仟柒佰肆拾柒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17,470,000.00 元,壹仟柒佰肆拾柒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二级(含)以上证书(证书有效期过期且正在办理,需出示发证机关开具的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的证明)。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1月05日2024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11:50:00,下午14:40:0017:5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十九号院15号楼

(三)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4年01月2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二号(蓝天双语幼儿园对面)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二号(蓝天双语幼儿园对面)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1.按照附件模板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另附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二级(含)以上证书(证书有效期过期且正在办理,需出示发证机关开具的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的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时,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版《供应商投标承诺书》,对按上述方式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真实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未提供《供应商投标承诺书》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盖章、签字,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助理、徐助理

办公电话:010-66960809/66964578

移动电话:18116076580(优先)、17860518798

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助理

联系电话:010-66960808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干事

联系电话:010-66964918

2024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