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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来宾市兴宾区莲花、清潭、高境、樟村等四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BXBZC2024-C3-00154-GXY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莲花、清潭、高境、樟村等四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章 项目需求“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第1点“预付款”

1.预付款

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1.进度款

每个单独的除险加固项目的监理费可分开单独请款,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在监理合同已签订,监理人员进场并正常开展监理业务后,委托人按照工程进度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服务酬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向监理人内支付至合同价90%;

(2)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含三个月),监理单位必须配合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审计资料,工程结算审定完成之日起10日内,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酬金结算清单,委托人在收到监理酬金结算清单之日起15日内核准并按工程实际结算造价×监理费率为监理酬金总结算费用;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届满14天内,委托人将施工阶段监理服务酬金总额的余款全部付清。

3.每次付款前受托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1.预付款

本项目无预付款。

2.进度款

每个单独的除险加固项目的监理费可分开单独请款,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在监理合同已签订,监理人员进场并正常开展监理业务后,委托人按照工程进度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服务酬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向监理人内支付至合同价90%;

(2)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含三个月),监理单位必须配合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审计资料,工程结算审定完成之日起10日内,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酬金结算清单,委托人在收到监理酬金结算清单之日起15日内核准并按工程实际结算造价×监理费率为监理酬金总结算费用;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届满14天内,委托人将施工阶段监理服务酬金总额的余款全部付清。

3.每次付款前受托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2

9.2.1预付款的额度:合同金额的30%。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从各期应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每次扣回比例为预付款的20%,扣完为止。

9.2.1预付款的额度:无。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从各期应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每次扣回比例为预付款的20%,扣完为止。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相应条款作相应变更,请按以上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宾市兴宾区水利局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4栋3楼        

联系方式:罗工,0772-6621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云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滨江北路西68号滨江园小区二区第24栋B2-19号            

联系方式:刘子贵,0772-4253223/197780931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子贵

电 话:  0772-4253223/1977809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