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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2093578939@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SW2024ZFCG-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1.6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1.6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招标内容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1

第一包:驾驶服务

至少保障34辆公务车辆同时运转,其中大型客车3辆,中型客车12辆,小型客车19辆,提供的驾驶服务需满足我局车辆出车任务。实施地点7处:包括局机关(高新街90号)、苏州路税务所(苏州东街631号)、鲤鱼山路税务所(鲤鱼山路8号)、喀什路税务所(喀什东路13号)、迎宾路税务所(迎宾路208号)、北京路税务所(北京南路南纬二巷16号)、江苏路税务所(四平路2288号)。

249.35

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

2

第二包:餐饮服务

满足每日约600人就餐需要,实施地点6处:局机关(高新街90号)、苏州路税务所(苏州东街631号)、鲤鱼山路税务所(鲤鱼山路8号)、喀什路税务所(喀什东路13号)、迎宾路税务所(迎宾路208号)、北京路税务所(北京南路南纬二巷16号)。

292.26

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

本项目共计2个标包。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至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2093578939@qq.com

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2日至2023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上传相关资料(见下文)至邮箱:2093578939@qq.com,并在贵公司提供的QQ邮箱内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1.邮件内容需注明投标人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详细地址、所投项目名称、所投项目编号、所投内容名称(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QQ邮箱号;

备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90号        

联系方式:董子剑 0991-2682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子剑

电 话:  0991-268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