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湖州市南浔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南浔区政务中心及人武部物业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湖州市南浔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南浔区政务中心及人武部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CS2024-07
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南浔区政务中心及人武部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3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30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政务中心:南至政务中心南侧道路中心线,北至朝阳西路,东至南林路,西至河边范围内的地面室外和地下车库保洁,以及政务中心C1(3-5层,包括辅楼)、C3、C4号楼室内保洁及日常维修。
人武部:南林中路888号大院内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参加现场响应和开标。
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响应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帮助文档视频材料:“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
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顺丰邮寄形式)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须无病毒且能正常读取,建议使用新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接收人:巫先生 电话:0572-2220020
邮寄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3楼316室。
6、供应商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是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申请获取磋商文件通过后下载磋商文件。
7、响应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4年4月9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电邮)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电邮)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
9、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南浔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朝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010686
质疑联系人:施朝良
质疑联系方式:0572-3010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220018
质疑联系人:巫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22200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南浔区财政局
地址:
传真:
联系人: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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