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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货电梯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4-JWEZDE-W3001)(第1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我单位载货电梯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载货电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EZDE-W3001

三、项目概算:47万元

四、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1月

五、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

计划采购1台载货电梯,用于库室一、二层间物资装卸搬运,要求载重5000KG以上。

六、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请提供相关材料。

(六)特定资质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七、采购意向公示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黄女士、范女士

办公电话: 0594-2278989

移动电话: 18505940010、18505940006

地    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九、其他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或代理公司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填写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