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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升级改造二期采购项目意向公开(无)(第1包)

视频监控升级改造二期采购项目意向公示

    我院拟启动视频监控升级改造二期采购项目,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进行网上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视频监控升级改造二期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安全书面说明。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alp.cn)列入军队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概况:详见附件。本项目采购预算420万元。

四、技术及经济要求: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六、材料递交方式及要求:网上递交。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各供应商如有采购意向和对该项目采购参数、资格条件等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纸质版盖章后扫描为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2358350532@qq.com。

  1.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意见建议(意见建议模板见附件2)。

 2.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

 7.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 对参数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参数意见或建议需另附电子版)

10.报价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种类包含系统集成)。

11.报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贰级或以上资质)。

如材料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我单位将拒绝接受。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

电    话:027-50771381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