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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修中心建设(二次)招标变更公告(2023-JL03-W1099)

我部于2023年12月25日 发布了2023-JL03-W1099专修中心建设(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项目实际,调整优化产品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更正内容:


专修中心建设(二次)文件集/采购文件附件/销售合同业绩中说明“①以提供的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每项业绩(序号1-5)最多提供5份销售合同,按相应合同有效金额由高到低顺序装订并制作合同明细,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发票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银行收款进账单和最终用户联系电话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现场需携带合同原件备查”。

变更为“①以提供的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每项业绩(序号1-5)最多提供5份销售合同,按相应合同有效金额由高到低顺序装订并制作合同明细,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签署盖章页,合同含有多个产品的销售合同,仅计算投标所选产品的业绩,供应商需自行标注合同中投标所选产品的业绩,无法分辨的业绩无效)、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发票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银行收款进账单和最终用户联系电话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现场需携带合同原件备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5日

二、其他补充事项

第一次组织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可作为该项目二次组织时的投标保证金。

2024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