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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重招)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公告(2023-JKBFAC-F3002)(第1包)

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重招)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重招)

二、项目编号:2023-JKBFAC-F3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物业服务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项目预算:人民币94.8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含军队采购网各军兵种处罚通报),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自4月1日起,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5日至1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6个月(不含报价当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2998551621@qq.com

)谈判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月18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月18日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

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11210:00集合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外砂街道航空路1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715987591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踏勘,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许女士(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0754-87290928、0754-87299928

地址: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754-86351636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