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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石河子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车辆第五包:发电车、饮食保障车、供气消防车)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8S[2024]9号-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石河子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车辆第五包:发电车、饮食保障车、供气消防车)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6日10:30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10:30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10:30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10:30
3采购需求-技术需求发电车11项:总体要求
1、“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标准》(GB 7956.1-2014)、GB7258《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
发电车11项:总体要求
1、“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GB7258《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提供所投车辆的国家工信部公告及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车辆检验检测报告,或承诺车辆交付时提供所投车辆的国家工信部公告及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车辆检验检测报告。”
4采购需求-技术需求饮食保障车11项:总体要求
5、投标时检测报告及工信部公告:所投型号车辆,总体性能符合《消防车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7956.1-2014),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所投型号消防车的工信部公告、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消防车检验报告;或承诺车辆交付时提供所投型号消防车的工信部公告、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消防车检验报告和整车出厂合格证,工信部公告与整车出厂合格证数据须一致,并提供整车设计效果图,包括但不限于整体结构图、三维效果图等。”
饮食保障车11项:总体要求
5、“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GB7258《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要求提供所投型号车辆工信部公告、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运兵车检验报告;或承诺车辆交付时提供所投型号运兵车的工信部公告、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运兵车检验报告。工信部公告与整车出厂合格证数据必须一致。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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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石河子市南子午路199号         

联系方式:张族新0993-2813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千益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225号气象局10楼            

联系方式:王文隆18899125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隆

电 话:  1889912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