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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相城区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区融媒体中心场地租赁项目的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7-SZCH-D2024-0011

项目名称:区融媒体中心场地租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苏州江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13205070632655406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88号天成信息大厦2201/798494.1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区融媒体中心场地租赁

服务范围:

为做好相城区融媒品牌建设、融媒体中心全平台宣传矩阵运营维护、相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新闻动态信息板块运营维护,持续推进全区媒体资源库建设,全力打造区融媒空间。采购人拟租赁位于高铁新城天成信息大厦的第4层的401室。

服务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做好相城区融媒品牌建设、融媒体中心全平台宣传矩阵运营维护、相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新闻动态信息板块运营维护,持续推进全区媒体资源库建设,全力打造区融媒空间。采购人拟租赁位于高铁新城天成信息大厦的第4层的401室。

(二)承租标的情况

1、成交方出租给采购方房屋所在楼宇以及出租房屋的主要情况如下:

座落: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88号

楼宇名称:天成信息大厦

规划用途:非住宅

成交方出租给采购方的房屋(简称“该房屋”)的描述如下:

位置:位于高铁新城天成信息大厦的第4层的401室

面积:建筑面积为1177.72平方米。采购方已对此面积确认,本合同签订后不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有关租金以及物业费等均按此建筑面积计算。

2、成交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与采购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成交方已告知采购方该房屋无设定抵押。

该房屋所在楼宇房屋产证证书尚在办理过程中,但已经完成规划、消防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具备使用条件。

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为电梯、楼梯、相邻过道及公共水电设备卫生间等,租赁房屋为精装房;其余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成交方同意采购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成交方向采购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采购方向成交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采购方签订本协议之前,已经对该房屋以及该房屋所在楼宇进行现场察看,并无任何异议;采购方确认,采购方一旦签订本协议,除非双方另有单独签订的房屋交接书(以交接书确认的交接日期作为租金、物业费等费用的起算时点)外,即应视为成交方已于本合同约定起租日将房屋交付给了采购方。

(三)租赁用途

1、采购方向成交方承诺租赁该房屋在正式竣工验收后可作为采购方办公使用,采购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采购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成交方书面同意之前或者未按规定申报并经有关部门核准之前,均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四)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租赁期为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租赁期满采购方未提出续租的,成交方有权收回该房屋,采购方应如期返还。采购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2个月之前,向成交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成交方无特殊情况应予以续签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五)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支付方式:2024年12月3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5%,剩余款项在2025年3月31日前支付。

2、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则采购方需按应付租金的万分之四/日支付违约金。

3、物业管理费、公共能耗代缴费及停车位租赁费和管理费由采购方另行向本楼宇物业管理单位缴纳:物业管理费按6.63元/㎡·月,公共能耗代缴费1.71元/㎡·月;停车位租赁费及管理费按物业管理单位报经成交方和有关部门批准的方案及价格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建红、王伟、朱海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按以下标准收取: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共共产党苏州市相城区委员会宣传部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主楼4号楼4楼

联系人:庄清嘉

联系电话:85181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

联系人:高凡

联系电话:151501788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凡、周文娴

话:0512)65161796 (0512)651617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区融媒体中心场地租赁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