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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接镇小学竖河、9.11界河河道水质综合提升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五接镇小学竖河、9.11界河河道水质综合提升项目(三次) JSZC-320612-HSGL-C2024-001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1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HSGL-C2024-0019

项目名称:五接镇小学竖河、9.11界河河道水质综合提升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约70万元最高限价为 63,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为加强五接镇小学竖河、9.11界河水质提升,整治黑水体现象,现决定进行污染源排查、源头截污和水质提升等(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磋商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B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依法免除的证明及和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依法免除的证明及和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7.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8.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联合体协议(如有,格式自拟)联合体协议(如有,格式自拟)

12.污泥外运、污水调水外运合法处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污泥外运、污水调水外运合法处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3.(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的除外)。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监狱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相关要求的通知》(通财购〔20234号)的规定,对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中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5%)的优惠扣除。新冠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对上述项目或采购包中的货物或服务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5%)的价格扣除。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03 09:00 - 2024-04-18 09:30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18 09:30

地点:网上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04-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九洲国际广场2幢B707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文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汇总后的40%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请投标报价综合考虑。

综合费率计算方法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1万元

1万元

1万元

5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

1. 5%

1. 5%

1. 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5996586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九洲国际广场2幢B707

联系人:高建华

联系电话:15106289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建华

电话:15106289000



附件:五接镇小学竖河、9.11界河河道水质综合治理提升项目.xls
五接镇小学竖河、9.11界河河道水质综合提升项目(三次)采购文件.doc
五接911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