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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秦皇岛地区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2023-JWHJHB-F1008)招标公告(2023-JWHJHB-F1008)(第1包)

2024年度秦皇岛地区某单位副食品

供应商选取项目二次

发布正文: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秦皇岛地区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WHJHB-F1008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2024年度秦皇岛地区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

满足招标人需求

招标人指定地点

1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

※3.最高限价:/

※4.本项目第/包确定3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3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或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7.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0108日至0112,每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00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和平大街318-4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料:1.《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或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hd_benzhen@1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012909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91000分。

(三)投标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和平大街318-4楼开标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012910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和平大街318-4楼开标室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二)踏勘地点:/

(三)联系人:/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时至/时,联系人:/,电话:/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媛媛、张宁

办公电话:0335-3397477

移动电话:15230359911

传真:0335-3397477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和平大街318-4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0335-5917990

 

采购机构:秦皇岛本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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