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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边境管理支队公务用车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RLTD-ZFCG2024002-2(招标文件编号:RLTD-ZFCG2024002-2)

二、项目名称:克州边境管理支队公务用车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阿合奇县兴鑫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克州阿合齐县佳郎奇新区彦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库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克州边境管理支队公务用车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下浮率(%):1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阿合奇县兴鑫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克州边境管理支队公务用车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为阿合奇边境管理大队及所属单位采购车辆维修保养服务。1.维修项 目(含车辆 大、中、小 修,及易损 总成配件的更换)。
2.车辆保养 维护项目 (年度两次 换季保养, 含机油及各 类滤芯的更换)。
3.维修、保养确保装备 车辆安全行 驶,保养使 用副油需达 到车辆要求的使用标准。
4.为甲方提 供上门维修 服务、紧急维修服务故障车辆单 程300公里 以内免费拖 车。
5.为甲方提 供优先维修 服务,并有 义务对甲方 驾驶员进行 相关的维修 知识讲解和培训。
自合同签订之起12个月1.所有配件为原厂配件质保,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没 有国家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 甲方维修后的出厂车辆实行质量责任保障, 即: 一级维修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竣工出厂 之日起十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5000公里 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十天之内;大修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百天之内。
2.乙方维修车辆所使用的零配件要使用正厂 零配件,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副厂零配件的, 应事先告知甲方并做好记录,在取得甲方同意 并保证车辆能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况下,方可使 用。车辆的关键部位如:发动机、离合器、变速箱、转向系统、刹车系统、灯光系统等关键部位禁止使用副厂零配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卫东、唐亮、吴应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 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标准为百分之一点五,代理费总金额为2835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83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阿合奇县兴鑫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最终评审得分:6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州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帕米尔路东76号院        

联系方式:褚警官 0908-4762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图什市友谊北路23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908-4231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褚警官

电 话:  0908-476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