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招标信息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2024年档案数字化辅助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2024年档案数字化辅助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24-A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2024年档案数字化辅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评审因素修改、延长投标文件提交、开启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4-03-15,更正为:2024-04-08。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3-21,更正为:2024-04-15。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08 09:00:00,更正为:2024-04-23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4-08 09:00:00,更正为:2024-04-23 09:00:00。

1.关于《采购文件》第40页“详细评审” 中的“项目业绩(7.0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份类似项目合同,得1分,最高7分。 注:需提供盖公章的项目合同关键页(包含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等内容)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本部分评分内容为客观分,评审专家评分须一致。”

修订为“项目业绩(15.0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份类似项目合同,得1.5分,最高15分。 注:需提供盖公章的项目合同关键页(包含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等内容)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本部分评分内容为客观分,评审专家评分须一致。”

2.关于《采购文件》第40页“详细评审” 中的“企业实力(10.0分)”:“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甲级资质,得10分;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资质,得8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修订为“企业实力(8.0分)”:“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得8分;没有不得分。 注:本项为客观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关于《采购文件》第40页“详细评审” 中的“人员配备(6.0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取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培训证书或档案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取得保密局颁发的涉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人员具有不同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修订为“人员配备(3.0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取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培训证书或档案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注:本项为客观分,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人员具有不同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4.关于《采购文件》第40页“详细评审” 中的“商务要求响应情况(8.0分)”:“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其他商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共4项,每完全满足一项条款要求的,得2分。本项总分最高得8分。投标人需根据其他商务要求内容填写《商务要求响应表》,评标小组将根据投标人填写《商务要求响应表》进行评分。本项为客观分。”

修订为“商务要求响应情况(10.0分)”:“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其他商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共4项,每完全满足一项条款要求的,得2.5分。本项总分最高得10分。投标人需根据其他商务要求内容填写《商务要求响应表》,评标小组将根据投标人填写《商务要求响应表》进行评分。本项为客观分。”

5.《采购文件》第40页“详细评审” 的商务部分新增了评审因素“项目实施方案(10.0分)”:“考查供应商对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 应急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绩效反馈制度、服务响应方案、项目设备配套及实施方案,共五个方面。本项目为客观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方案每涉及一点,得2分,最高得10分。”

6.关于《采购文件》第41页“详细评审” 中的“投标报价得分 (35.0分)”修订为“投标报价得分 (2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的内容以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

5.开评标有关事项:

⑴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开标环节使用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⑵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咨询电话:020-88696588。

⑶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⑷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⑸参与开标/唱价会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⑹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⑺供应商应按正常流程进行解密,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开通授权上传功能(即授权供应商在其客户端上传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获得授权后应该及时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如供应商没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供应商可提前登录云平台了解“解密失败解决办法”。咨询电话:020-88696599。

6.本项目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时以用户需求为基础,编写切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同时,请供应商注意控制投标文件的大小,避免因文件过大出现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读取等情况,影响项目开评标工作正常开展。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8.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237号

联系方式:0750-3505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联系方式:0750-3509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啸

电话:0750-3509008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4月07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