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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零星维修协议单位服务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2023-JY06-F103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年度零星维修协议单位服务采购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Y06-F1033

三、项目概况:

零星工程项目是指我单位院内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为50万元(含)以下的工程项目,主要涉及单位房屋、道路、场坪、绿地、车棚、车场以及水暖电等专业设施设备、管沟管线的安装拆除、维护维修、改建翻建扩建和应急抢修等工程维修项目。现补充采购3家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协议单位,为我单位零星工程提供施工服务。具体单项零星工程项目在7家协议单位中通过相应采购方式具体确定中标单位。

序号

服务名称

费用明细

服务时间

服务内容

备注

1

年度零星维修协议单位服务采购二次

详见年度零星维修项目费用明细

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11月30日,乙方若在本次服务期限内出现不良信誉等情况,直接终止服务协议,并不允许参加本单位下一年度施工协议单位采购招投标。

施工单位需承接服务期内我单位零星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编制施工技术文件(包括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保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施工计划)、绘制施工图、按工程进度要求和质量要求施工、编制整理竣工资料,移交竣工资料、在质保期内提供维修服务、提供其他施工相关服务事宜。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90万元 

3.本项目确定  3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及以上

提供近三年(2021 年1月1日至今)2 项已竣工工程业绩(50万元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及至少一份工程拨款证明材料

)有履约必备技术人员。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建造师资格(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工程类中级职称及以上),拟派安全员具有安全C本,其余拟派人员应包含不限于技术员,资料员,质检员,造价员等,人员具备对应岗位资格证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15日至111,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申领地点线上方式或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58号公园158主楼国信招标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及以上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3208348497@qq.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1259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1259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58号公园158主楼国信招标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12593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58号公园158主楼国信招标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人:郭女士、董先生 

办公电话:010-87235189 

移动电话:13269370959

    真:010-87235165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58号公园158主楼国信招标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曹助理 

办公电话:010-6635480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任助理 

办公电话: 010-66905092 

                        

                                                                                                                                                           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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