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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信息中心2024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河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江苏省、河南省)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河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江苏省、河南省)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www.oitccas.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OITC-G240860444

项目名称:2024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河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江苏省、河南省)

预算金额:421.1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1.1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2024年河北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项目预算金额:129.63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29.63万元。

(1)采购内容: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函[2024]117号)任务安排,严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地下水[2018]91号)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GB/T 51040-2014)等有关规定,2024年河北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开展286个(312站次)监测站地下水水质监测,包括270个站点监测20项指标1次、26个站点监测20项指标2次、16个站点93项指标水样采集与送样1次,以及30个监测站(包括在286个监测站中)20项指标水样同步采送样等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①312站次采样前抽水等准备工作,准备全部水样容器。

②296站次20项指标水样、16个站点93项指标水样采集和运送。30个监测站(包括在286个监测站中)20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样品的保存及送检要求应满足《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地下水[2018]91号)的相关要求。

③296站次水样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0项检测,检测方法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及检测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出具水质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工作报告,提供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采样记录表、采样人员现场采样照片及样品照片等。

④30个站点20项指标同步采集水样、16个站点93项指标水样运输至指定地址。样品的保存与运输应满足《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地下水[2018]91号)的相关要求。

(2)投标人须对以上采购内容进行全部响应,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第二包:2024年黑龙江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项目预算金额:116.32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16.32万元

(1)采购内容: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函[2024]117号)任务安排,严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地下水[2018]91号)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GB/T 51040-2014)等有关规定,2024年黑龙江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开展235个监测站地下水水质监测,包括222个站点监测20项指标1次、13个站点93项指标水样采集与送样1次,以及22个监测站(包括在222个监测站中)20项指标水样同步采送样等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①235站次采样前抽水等准备工作,准备全部水样容器。

②222站次20项水样、13个站点93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指标水样采集和运送。22个监测站(包括在222个监测站中)20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样品的保存及送检要求应满足《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地下水[2018]91号)的相关要求。

③222站次水样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0项检测,检测方法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及检测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出具水质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工作报告,提供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采样记录表、采样人员现场采样照片及样品照片等。

④22个监测站20项指标同步采集水样、13个站点93项指标水样运输至指定地址。样品的保存及寄送应满足《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地下水[2018]91号)的相关要求。

(2)投标人须对以上采购内容进行全部响应,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第三包:2024年吉林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项目预算金额:57.88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57.88 万元。

(1)采购内容: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函[2024]117号)任务安排,严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地下水[2018]91号)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GB/T 51040-2014)等有关规定,2024年吉林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开展153个监测站地下水水质监测,包括144个站点监测20项指标1次、9个站点93项指标水样采集与送样1次,以及14个监测站(包括在144个监测站中)20项指标水样同步采送样等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①153站次采样前抽水等准备工作,准备全部水样容器。

②144站次20项指标水样、9个站点93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指标水样采集和运送。14个监测站(包括在144个监测站中)20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样品的保存及送检要求应满足《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地下水[2018]91号)的相关要求。

③144站次水样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0项检测,检测方法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及检测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出具水质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工作报告,提供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采样记录表、采样人员现场采样照片及样品照片等。。

④14个监测站20项指标同步采集水样、9个站点93项指标水样运输至指定地址。样品的保存及寄送应满足《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地下水[2018]91号)的相关要求。

(2)投标人须对以上采购内容进行全部响应,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第四包:2024年江苏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项目预算金额:60.21万元、项目最高限价:60.21万元。

(1)采购内容: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函[2024]117号)任务安排,严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地下水[2018]91号)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GB/T 51040-2014)等有关规定,2024年江苏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开展133个监测站地下水水质监测,包括125个站点监测20项指标1次、8个站点93项指标水样采集与送样1次,以及13个监测站(包括在133个监测站中)20项指标水样同步采送样等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①133站次采样前抽水等准备工作,准备全部水样容器。

②125站次20项指标水样、8个站点93项指标水样采集和运送。13个监测站(包括在133个监测站中)20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样品的保存及送检要求应满足《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地下水[2018]91号)的相关要求。

③125站次水样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0项检测,检测方法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及检测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出具水质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工作报告,提供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采样记录表、采样人员现场采样照片及样品照片等。

④13个站点20项指标同步采集水样、8个站点93项指标水样运输至指定地址。样品的保存与运输应满足《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地下水[2018]91号)的相关要求。

(2)投标人须对以上采购内容进行全部响应,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第五包:2024年河南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项目预算金额:57.0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57.08万元。

(1)采购内容: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函[2024]117号)任务安排,严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地下水[2018]91号)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GB/T 51040-2014)等有关规定,2024年河南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开展173个监测站地下水水质监测,包括162个站点监测20项指标1次、11个站点93项指标水样采集与送样1次,以及16个监测站(包括在162个监测站中)20项指标水样同步采送样等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1、173个监测站采样前抽水等准备工作,准备全部水样容器。

2、162站次20项指标水样、11个站点93项指标水样采集和运送。16个监测站(包括在162个监测站中)20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样品的保存及送检要求应满足《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地下水[2018]91号)的相关要求。

3、162个监测站水样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0项检测,检测方法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及检测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出具水质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工作报告,提供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采样记录表、采样人员现场采样照片及样品照片等。

4、16个站点20项指标同步采集水样、11个站点93项指标水样运输至指定地址。样品的保存与运输应满足《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地下水[2018]91号)的相关要求。

(2)投标人须对以上采购内容进行全部响应,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日期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投标单位或其授权的下属检测机构应具有国家级或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的水质实验室。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至2024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oitccas.com/

方式:登录东方招标平台http://www.oitccas.com/注册并购买。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东方厅(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

1)登陆“东方招标”平台(http://www.oitccas.com/),点击“获取采购文件”链接图标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陆系统寻找有意向参与的项目,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600 元。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

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 号:862081657710001

3)投标人应在平台上填写开票信息。在投标人足额缴纳标书款后,标书款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在平台上登记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

2、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及用途(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联系方式:010-68867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联系方式:窦志超、王琪、徐子通010-68290528、010-68290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志超、王琪、徐子通

电 话:  010-68290528、010-6829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