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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叶亦克乡金泉村太阳能设备入户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MSZB-MFX-2024-CG007-1

二、项目名称:民丰县叶亦克乡金泉村太阳能设备入户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1492260(元)新疆中城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98号友好国际商住小区A座20层A2011号房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民丰县叶亦克乡金泉村太阳能设备入户项目(二次)民丰县叶亦克乡金泉村太阳能设备入户项目(二次)为提高当地农牧民的生活质量,配置太阳能发电设备 102 套。 (详见采购需求)合同签订后40天王才武新26520238933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鹏(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旋,余俊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叶亦克乡人民政府

地 址:民丰县

联系方式:0903-7827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北京东路48号四楼

联系方式:0903-2038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鹏东

电 话:0903-2038298

2024年03月29日
202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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