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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5+1”水雨情遥测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水文“5+1”水雨情遥测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JCA[2024]03号

项目名称:水文“5+1”水雨情遥测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中小企业政策中小企业预留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2020-2022年度水文“5+1”建设泥沙自动站1处(中洲断面);中型水库库下流量站3处,每个站含固定式雷达流量自动监测(枫树岭水库3组、铜山水淳安县库2组、严家水库2组),3处发电尾水渠水位站;干支流汇合口流量站2处(每站含固定式雷达流量自动监测3组);67处遥测雨量站,2处标准雨量观测场;江河、城镇水位站26处,升级改建水位站71处;双保障站5处;升级双保障站2处。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两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商务大楼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开标室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nBzl8xOHYHtxd/cLgsUw6A==&utm=app-announcement-front.354d6ec3.0.0.68b60e80f54e11eebf49bd9885b2cb73,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nBzl8xOHYHtxd/cLgsUw6A==&utm=app-announcement-front.354d6ec3.0.0.68b60e80f54e11eebf49bd9885b2cb7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红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13402

质疑联系人:方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19104(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地 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11-1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30355

质疑联系人:徐琦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30366(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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