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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F2024-14-0064(招标文件编号:ZF2024-14-0064)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金辉印务有限公司与淮南市讯捷记录纸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经济开发区阜蚌路668号、安徽省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厂南路电子工业园6#101

中标(成交)金额:378.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安徽瑞务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昌和特种票证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经济开发区阜蚌路668号、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669号

中标(成交)金额:376.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瑞安全印务有限公司与广西瑞熙特种票证印务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工业区汲桥路50号、南宁市高新区科创路10号

中标(成交)金额:374.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新印务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瑞尔印务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路17号、安徽省安庆市桐城经济开发区东一北路

中标(成交)金额:374.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上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六安凯达信息纸制品有限公司、滁州市诚信税票印务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电路597号二幢、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皋城东路、安徽省滁州市花园路555号3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352.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安徽金辉印务有限公司与淮南市讯捷记录纸有限公司联合体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第1包)阜阳市、亳州市、宿州市、淮北市;含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76mm×177.8mm)三种。详见招标文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2安徽瑞务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昌和特种票证有限公司联合体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第2包)合肥市(卷票)、省第三税务分局、蚌埠市、安庆市、池州市、江南局;含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76mm×177.8mm)三种。同时负责全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57mm×177.8mm)的仓储运输服务。详见招标文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3安徽国瑞安全印务有限公司与广西瑞熙特种票证印务有限公司联合体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第3包)合肥市(折叠票);含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两种。详见招标文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4安徽华新印务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瑞尔印务有限公司联合体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第4包)芜湖市、马鞍山市、铜陵市、宣城市、黄山市、江北局;含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76mm×177.8mm)三种。详见招标文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5上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六安凯达信息纸制品有限公司、滁州市诚信税票印务有限公司联合体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第5包)滁州市、六安市、淮南市;含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76mm×177.8mm)三种。详见招标文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志薇、李蓉梅、王光生、葛德利、杜彬、曹宏飞、许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8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第1包29711元,第2包29661元,第3包29336元,第4包28753元,第5包27926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5387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为单价招标,各标包合同金额是根据各标包中标单价计算的预估数。第1包中标单价金额为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12元/份、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247元/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76mm×177.8mm)0.038元/份;第2包中标单价金额为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118元/份、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248元/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76mm×177.8mm)0.04元/份、全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57mm×177.8mm)的仓储运输服务费648000元/年;第3包中标单价金额为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12元/份、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23元/份;第4包中标单价金额为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12元/份、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21元/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76mm×177.8mm)0.04元/份;第5包中标单价金额为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12元/份、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245元/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76mm×177.8mm)0.03元/份。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方式:姚女士 0551-628317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王思棋、魏杨鸿伟、谢若璇,0551-62202733,13695657576(王)、18326620115(魏)、15395135774(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  0551-6283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