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水利局洪峰等10座水库安全鉴定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4212024000051
二、项目名称:洪峰等10座水库安全鉴定工作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润洲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双水街道黄家桥社区 | 448,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润洲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洪峰等10座水库安全鉴定工作 | 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范围。 对洪峰等10座水库进行安全鉴定和评价。 | 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1)安全鉴定技术要求 水库安全鉴定应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和《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2)主要工作任务为对水库进行安全鉴定可以及时掌握工程形态,保证大坝安全运行,同时可以依据安全鉴定内容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完善水库鉴定制度。 (3)安全鉴定报告需从大坝的工程地质、工程质量、运行管理、防洪标准、渗流安全、结构安全与抗震安全等内容,进行复核和提出鉴定的结论。阐明水库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填写水库现状特性表。 (4)贯彻“以人为本”原则,体现风险管理理念,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损失,特别是生命损失,保障公共安全。 (5)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职责与责任追究制。 (6)强调“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对水库大坝可能突发事件的深入分析,事先制定减少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对策。 (7)突出“可操作性”,大坝安全鉴定以文字和图表形式表达,形成书面文件。 (8)力求“协调一致”原则,大坝安全鉴定应和本地区、本部门其它相关预案相协调。 2、成果文件要求: (1)成交的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课题,也不得将项目的关键性或核心工作委托他人完成; (2)文件要求:所提供的编制成果(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及评价报告)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文字为doc格式,电子文件1套,纸质文件5套。 3、工作进度要求: (1)在合同签订后70日内,提交符合规划设计深度且满足技术要求的成果送发包人初审。 (2)在合同签订后65日内,按采购人意见修改方案,提交送审稿10份送专家审查。 (3)通过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后,在审查后10日内按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成果,5日内获得专家签字,取得审查通过意见。 5、服务要求:供应商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针对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配备,并提供合理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方案、进度保障方案、后续服务方案作为支撑材料。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2、服务地点:服务工作在仁寿县水利局指定场所开展。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若成交供应商属于中小(微)型民营企业,预付款比例调整为40%,其余内容不变);提交送审稿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审定稿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余款。本项目付款方式以此条款为准。 4、验收要求: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内容后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响应文件、采购文件等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对本次服务进行对所有内容进行验收。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符合要求的成果资料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及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相关证明材料。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 满足招标文件及本项目服务标准。 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内容后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响应文件、采购文件等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对本次服务进行对所有内容进行验收。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符合要求的成果资料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及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相关证明材料。 | 448,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玲、辛淑杰、江灏然(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项目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人民币8000元,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仁寿县水利局
地址:仁寿县文林镇南坛路二段92号
联系方式:13679652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鸿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路9号1栋2单元35楼2号
联系方式:18481062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481062702
中鸿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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