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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四川天府新区正兴镇军氮厂地块改造更新概念策划专题研究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882024000002

二、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新区正兴镇军氮厂地块改造更新概念策划专题研究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9栋22层1号 4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四川天府新区正兴镇军氮厂地块改造更新概念策划专题研究 服务范围 项目策划研究范围:研究范围以军氮厂厂区向外围延伸,重点策划范围为军氮厂厂区。 我院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所有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 项目策划研究范围:研究范围以军氮厂厂区向外围延伸,重点策划范围为军氮厂厂区。2、服务内容 为践行成都“公园城市”发展理念,贯彻《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中将城市有机更新与公园城市建设、TOD综合开发有机融合的重点要求,有力支撑天府新区打造公园城市示范区和国际化顶级商圈的需求,开展四川天府新区正兴镇军氮厂地块的改造更新概念策划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项目本体条件分析 区位及区域意向 道路交通条件:内部道路交通、对外交通 开发及建设现状 资源评价:外部及内部资源盘点(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等) 周边区域发展解析及对项目影响 产权现状的梳理及保护性建筑的梳理 项目价值点挖掘 项目开发限制条件 区域发展机会分析 成渝都市圈等区域背景分析 天府新区发展空间结构分析 天府新区商业发展现状及规划分析 周边片区发展现状及规划趋势研究 案例对标 国外工业遗址改造案例 国内工业遗址改造案例 经验借鉴 发展定位 项目总体发展定位(总体定位、发展目标、形象定位) 项目市场定位及目标客群锁定 项目市场客群需求分析 市场开发策略 功能产品体系与核心项目策划 功能产品体系构建 功能分区建议 分区重点项目策划 功能产品空间布局建议 3、成果要求 汇报演示文件采用ppt或pdf格式,纸质文件采用图文合并本。其中,纸质文件三套,电子文件一份。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服务地点 四川天府新区。 3、支付方式 (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付款条件说明:项目通过专家和部门审查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付款条件说明:项目提交正式成果且通过采购部门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我院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所有服务标准。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49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卫华田力王性修向冬梅梁远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全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项目中标价×1.5%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4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计划备案号:51018823210200004776[2023]00691;2.预算金额:516,000元;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13010000,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2.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对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产品及服务实行优先采购。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地址:天府新区湖畔北路366号

联系方式:68773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1单元4楼404号

联系方式:028-86095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先生

电话:028-86095158

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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