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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某单位院区综合整治(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2024-JWXJJG-G1006)(第1包)

(乌鲁木齐)某单位院区综合整治(二次)

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某单位院区综合整治(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WXJJG-G1006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包括整修物资库房、墙面屋顶粉刷、围墙拆建、增设钢质物资货架、增设消防设施、路面整修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三)预算金额6630000元。

(四)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除冬季停工期和不可抗力因素外如疫情、自然灾害等)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交付使用。

(五)投标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投标企业需出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缴纳社保凭证,且签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承诺书。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均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1.附无在建承诺书;2.如有在建项目,但在建项目已变更,提供相应变更证明材料)。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登记备案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疆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服务队伍外地企业须有进疆备案证明。

2.参与项目供应商已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https://www.plap.mil.cn)。

(九)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20240413日至2024041910:00-13:00,16:00-19:00,北京时间,下同

(二)申领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时代广场A座24F

(三)申领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备案查询截图;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内固定营业场所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租赁协议或房屋产权证明(还未办理产权证明的提供购房协议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租赁协议的,承租人应为投标供应商法人或投标供应商,否则视为无效租赁协议。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协议的,房屋所有人应为投标供应商法人或投标供应商);疆外企业进疆备案证明;

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件2,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件3,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附件4);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件5);

8.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承诺书(附件6);

9.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附件7)。

10.已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截图(注册登录网址https://www.plap.mil.cn)。

(四)申领方式:现场获取,须携带第五款第(三)项申领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售价:400,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5910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

(三)投标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591030

(二)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号开标室

八、现场勘察

(一)现场勘察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人:某单位

人:孙助理

办公电话:0991-5622812

联系电话:19971613237

代理机构: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人:史新西、李钊

办公电话:0991-3265858

联系电话:18140346736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助理

办公电话:0991-5289316

公告附件: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承诺书

7.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