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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妇幼保健院2024—2025年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源市妇幼保健院2024—2025年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东城西片区文昌路东边、纬十二路南边鸿大城10栋102号(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YZZ-20240329

项目名称:河源市妇幼保健院2024—2025年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采购数量

预算金额

服务要求

备注

1

招标代理服务

6家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贰年(2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购包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采购包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10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分公司参与投标,只允许同一公司的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同时参与的,均做无效投标处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2)、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须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广东(https://credit.gd.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由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广东(https://credit.gd.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及报告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登记注册成功(须提供相应网站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6)、已登记投标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至2024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东城西片区文昌路东边、纬十二路南边鸿大城10栋102号(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东城西片区文昌路东边、纬十二路南边鸿大城10栋102号二楼开标室(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投标人须按下列要求提供对应资料: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所有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251号        

联系方式:曾小姐0762-3187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地 址:河源市东城西片区文昌路东边、纬十二路南边鸿大城10栋102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762-3388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762-3388848